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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发布2007版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装修完工要测室内空气

  N本报记者 林海峰 实习生 陈珑月 谢靖国

  本报讯 省建设厅昨日下发通知,要求各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者,提供已修订的2007版的《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》。

  据悉,2007版《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》补充增加以下与住宅装修有关的内容:(一)避免破坏卫生间、厨房的防水层。如对卫生间、厨房重新装修,应按有关防水标准施工,并做闭水试验检查防水效果。(二)严禁拆除或者改变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建筑设施或者建筑构件。(三)装修中应选择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、环保、消防等标准的材料和设备,禁止使用质量不合格、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室内环境污染控制、消防等相关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设备。住宅装修完工后,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。(四)住宅装修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其他垃圾不得向户外抛洒,不得向垃圾道、下水道、通风孔、管道井、消防通道等处倾倒。(五)住宅装修开工前应当告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。中午12点到下午2点30分,夜间10点到次日早上6点,不得进行影响邻里正常休息的装修活动。